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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前装修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0-10-07 08:4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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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前装修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不管是企业还是商铺在开业之前都是需要进行装修的,而企业就有相应的装修费支出,那么这笔开业前的装修费该怎么写分录呢?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小编都详细的整理在下文了,不清楚的小伙伴不妨一起来阅读一下本文的内容。

开业前装修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不管是企业还是商铺在开业之前都是需要进行装修的,而企业就有相应的装修费支出,那么这笔开业前的装修费该怎么写分录呢?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小编都详细的整理在下文了,不清楚的小伙伴不妨一起来阅读一下本文的内容。

开业前装修费会计分录

答:新立企业装修办公室等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办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办费

贷:银行存款

装修费用较计入期待摊费用科目逐月进行摊销

装修费用会计分录:

借:待摊费用———办公室装修费

贷:银行存款等

公司成立后分期摊销

借:管理费用———办公室装修费

贷:待摊费用———装修费

其它开办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开办费

贷:其它应付款等———个人垫资

公司成立后

借:其它应付款———归还XX垫付的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装修费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凭相关合法凭证按照实际使用年限摊销。

(三)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所得税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房屋装修费是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一、新建(购)房屋初次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新建房屋初次装修费用应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新建房屋进行首次(无论购置时间多长,只要是第一次)装修中,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二、旧房重新装修、改建、扩建支出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房屋重新装修、改建、扩建完工后,房屋改建、扩建支出应该计入房产原值,按新的计税依据重新计算纳税。

首先,从建筑学上来看,房屋大修是在房屋发生破损,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发生的,而房屋的改建、扩建或者重新装修是为了提高和改善房屋的功能和结构而进行的;

其次,从会计核算上来看,房屋的大修通常不需改变房屋的原值;而房屋的装修、改建、扩建通常需要增加房屋的原值;《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三,从税收政策规定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3号)的规定:“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因此,旧房重新装修,涉及国税发[2005]173号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则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如果房屋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这些费用是否计入房产价值应根据会计相关规定来判断。

此外,财税〔2010〕121号文件有关规定仅适用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处理不产生影响,不过由此可见:财税〔2010〕121号文件下发后,纳税人会计核算的房产原值与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房产计税原值可以存在差异。

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总结这么多有关开业前装修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还想再工作的过程中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欢迎大家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实操做账的知识内容,不断的在会计行业更好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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