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相应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已作损失处理做年度申报扣除。但是有小伙伴就会问了,企业发生资产损失需要向税务局报送相关资料吗?详细的纳税申报又是怎么填写的呢?请继续往下阅读!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相应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会计人员已作损失处理做年度申报扣除。但是有小伙伴就会问了,企业发生资产损失需要向税务局报送相关资料吗?详细的纳税申报又是怎么填写的呢?请继续往下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无需报送资料】,企业自行留存备查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资产损失证据资料、会计核算资料、纳税资料等相关资料报送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好了,关于“企业发生资产损失需要向税务局报送相关资料吗”的内容,阅读后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哦。想要详细学习做账报税方法的,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联系老师免费试听吧,相信会让大家蜕变成为优秀会计的。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