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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该如何承接

发布时间:2020-09-30 18:3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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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涉税鉴证服务是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那么,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该如何承接呢?请看本本文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吧!一起来阅读哦!

非涉税鉴证服务是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涉税信息、知识和相关劳务等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那么,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该如何承接呢?请看本本文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吧!一起来阅读哦!

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承接

1.分析评估

(1)委托事项是否属于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

(2)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实施能力;

(3)本税务师事务所是否可以承担相应的风险;

(4)其他相关因素。

2.签订业务约定书

(1)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由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人与委托方签订,并经双方签字盖章。

(2)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生效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

(3)业务约定书履行完毕或解除,业务约定书权利和义务自行终止。

由于税务师事务所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所应就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均属于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执业义务行为

①未注意到政策更新或对政策判断、理解出现偏差造成失误;

②在委托涉税事宜的执业工作中因运用方法不当或收集、处理纳税数据信息不当;

③超越法定委托权限,在委托方不知情或未得到委托方确认情况下,以委托方名义擅自办理涉税事宜;

④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对委托涉税事宜进行盲目执业;

⑤违反保密义务,对委托方重要资料保管不当或故意泄露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权益;

⑥明示或暗示将不提交工作结果,或委托项目结果不符合约定要求和时限;

⑦存在违反业务约定书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该如何承接的有关内容,朋友们要重点掌握哦,相信经过上述内容的学习,大家已经初步学会了相关内容,想要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欢迎咨询上方在线老师,老师会给予你满意的答复,或者扫描添加会计交流群,会有海量免费资料为你发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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