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经营租赁该怎么做账务处理,主要从经营租赁会计的核算原则、承租人经营租赁的账务处理原则、租金或押金分以下几种不同情况这个几个方面来解答怎么做账务处理,那么具体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呢,小编为了让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个知识点,在下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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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是:
(1)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的临时需要而租入资产,不涉主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问题,也没有购置租赁资产的特殊权利。因此,承租人租入资产不能作为本的资产计价入账,也不,仅需按期支付租金。
(2)所付租金一般应在租赁期限内均衡地计入费用。
1、对于经营性租入的资产,不作为自身资产,不列入资产账内,也不提折旧。
2、租金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账户;
3、租入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支出列作当期费用。
由承租人负担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内平均摊销,列入各期费用,租赁期在一年以内的记入“待摊费用”账户,租赁期超过一年的,记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1、定期支付租金
根据租赁契约规定,承租人按一定期间(如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笔金额固定的租金,或者是,按一定标准(如按利用租赁设备所产产品的销售额的提成率)计算的租金。其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将实际支付的或者根据权责发生制应计的租金确认为租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预付租金或押金
有时租赁契约可能规定,承租人应先预付一笔款项,此笔款项的用途可能有三种:
作为预付租金,用以抵缴最后一期或若干期的租金;
作为预付租金,用作支付在定期支付的租金之外的额外租金;
作为承租人履约的押金(或保证金),并在租赁期满时如数退还。
三种不同情况的会计处理分别是:
第一种情况,支付的款项记作“预付租金”,待抵缴时转入“租金费用”;第二种情况,应先记作“预付租金”,然后在租赁期间内分期进行摊销;第三种情况,则支付的款项应记作“应收押金”(可归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收回时按原分录冲回。
以上即是承租人对经营租赁该怎么做账务处理的全部内容啦,小编就分享到这里啦。对于承租人对经营租赁该怎么做账务处理有所了解也有所掌握了。那么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老师会耐心的回答哦。还可以点击我们文章最下方图片,还有0元试听课程可以领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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