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价消费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2号)规定,消费者持服务单位销售或赠予的固定面值消费卡进行消费时,应确认为该服务单位提供了营业税服务业应税劳务,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对该服务单位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消费者持卡消费时,服务单位所冲减的有价消费卡面值额。所以,当餐饮行业销售储值卡该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呢?请看本文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价消费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2号)规定,消费者持服务单位销售或赠予的固定面值消费卡进行消费时,应确认为该服务单位提供了营业税服务业应税劳务,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对该服务单位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消费者持卡消费时,服务单位所冲减的有价消费卡面值额。所以,当餐饮行业销售储值卡该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呢?请看本文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1、销售储值卡:
借:银行存款
5000
其他应收款——储值卡折扣 1000
贷:预收账款
6000
2、消费者持卡消费时:
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按比例结转折扣额:
借:其他应收款——储值卡折扣(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计提税金(按面值额,即折扣前金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购入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发放给员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维护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促销
借: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餐饮行业销售储值卡该如何编写会计分录的有关内容,朋友们要重点掌握哦,相信经过上述内容的学习,大家已经初步学会了相关内容,想要学习更多的会计知识,欢迎咨询上方在线老师,老师会给予你满意的答复,或者扫描添加会计交流群,会有海量免费资料为你发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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