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接下来小编就以一个例子向大家介绍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接下来小编就以一个例子向大家介绍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2007年5月13日,甲企业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120 000元。商品已经出库,但商品所有权凭证未发生转移,且未收到乙企业的汇款通知,甲企业还不能确认收入,则甲企业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120 0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5月16日,乙企业以甲企业销售的商品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退回了该批商品,则甲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20 000
贷:发出商品 120 000
如果乙企业并未退回商品,而是通知甲企业商品已验收入库,并向甲企业传来一张金额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的购货支票,则甲企业做账务处理为:
收到货款,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 500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 000
贷:发出商品 120 000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会计资讯的话可以扫描二维码加入会计教练交流群,也可以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的微信获取相关课程试听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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