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经济贸易往来时,发票上都有详细记录整个交易的内容。但很多客户在收到货后不满意,那么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发票怎么处理呢?对于这方面内容不清楚的小伙伴,跟随小编步伐一起来看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企业在进行经济贸易往来时,发票上都有详细记录整个交易的内容。但很多客户在收到货后不满意,那么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发票怎么处理呢?对于这方面内容不清楚的小伙伴,跟随小编步伐一起来看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发生销货退回,已开出的发票,如果未跨月,可以收回全部联次作废;如果已经跨月,应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具体操作:
①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
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②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③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商品部分退回的发票处理
A公司代理B公司产品,从B购买了200W的产品销售并取得专用发票,已认证抵扣。现A公司需要注销,已经售出100W的产品。B公司同意收回A未销的100W产品。
【问】∶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步骤】∶
1.A公司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接受到信息表并进行比对。
3.B公司在系统中下载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
4.如取得红字专用发票和填开跨月,需在当月先将进项税额转出,在收到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其实对于发生销货退回,已经开出的发票有着时间限制的。详细内容具体的操作小编已经详细整理在上方文章中了。对于企业发生销售退回后发票怎么处理想必大家已经很清楚了,对于这方面内容,仍有疑问的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老师,为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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