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

发布时间:2020-09-18 11:20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股权转让的相关涉税处理,想必各位会计小伙伴都清楚吧。在实际财务工作中,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要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于是就会小伙伴问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今天就跟着小编来看看有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吧。

股权转让的相关涉税处理,想必各位会计小伙伴都清楚吧。在实际财务工作中,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要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于是就会小伙伴问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今天就跟着小编来看看有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吧。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好了,上述就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还有什么疑问的,大家可以咨询答疑老师进行询问哦,同时我们为广大想要全面学习个人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小伙伴提供有免费的试听课程,联系右方在线客服老师免费试听吧,会让大家顺利处理日常财税工作的。

  • 会计教练

    扫一扫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1000套财会学习知识库。

  • 会计教练线上平台

    扫一扫关注微信小程序,免费看每天会计做账讲解直播课。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