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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发布时间:2020-09-16 10:2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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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在城市,县城和镇范围内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你知道吗,小编整理了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和其他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以在城市,县城和镇范围内的土地为征收对象的,以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你知道吗,小编整理了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和其他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会计分录——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适用税额各地的标准不一致,具体事宜请您咨询您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计提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就到这里,也学习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如果想要继续了解相关内容,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公众号,或者添加我们老师的微信,我们的老师将为你耐心解答,有机会领取免费试听机会和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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