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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15 08:3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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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企业都是有股份制,股东注册资金助力企业的发展,企业所产生的利润是要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合理分配的。因此在分配利润的同时,财务人员要怎么对此进行会计核算呢?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呢?有所疑问的,今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吧。

现在很多企业都是有股份制,股东注册资金助力企业的发展,企业所产生的利润是要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合理分配的。因此在分配利润的同时,财务人员要怎么对此进行会计核算呢?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呢?有所疑问的,今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吧。

股东分红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

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

现金

到月底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股权转让涉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收购企业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一名或多名个人投资者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被收购企业100%股权,股权收购前,被收购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未转增股本,而在股权交易时将其一并计入股权转让价格并履行了所得税纳税义务。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新股东,下同)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一)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企业股权后转增股本,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即:先转增应税的盈余积累部分,然后再转增免税的盈余积累部分。

个人购买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格中已包含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如果该个人持有被转让企业的100%的股权,根据上述规定,则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个人持有被转让企业的股权不足100%,则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3号的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有关股东分红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到这里就分享完了,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吧。需要全面掌握会计做账实操处理方法,扫描右上方二维码联系老师免费来试听精讲课程吧,会让大家理解掌握的。同时日常的财务问题都是可以随时咨询老师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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