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定额征收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增值税小额纳税人核定的一种征收方式。那么增值税有没有定额征收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有兴趣的可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一种流转税。定额征收是针对一些特殊的增值税小额纳税人核定的一种征收方式。那么增值税有没有定额征收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有兴趣的可以和小编一起去看看。
答:有,是征对一些特殊的增值税小额纳税人核定的一种征收方式,就是税务局根据你的业务种类和业务量,核定一个固定的征收额,每月按固定的额度交税,不论业务量大和小,税负是固定的.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这种方式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
核定的时间等前提条件不同.定期定额核定是在纳税申报之前,是一种预先的核定,一种事先的推定,是对将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也可以说是事先确定一个缴纳标准,有关纳税人须根据这个标准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
核定征收是当纳税人违反了申报义务,或者记账、保存凭证等其他协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定,按规定在其申报之后,以申报为参考进行核定,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认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对将来可能的税收没有确认作用.
有的,销售货物主体税为增值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否则查帐征收,(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薄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需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帐薄或挋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薄但帐目科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
个体户基本都是核定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简称"定期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先由纳税人自报生产经营情况和应纳税款,再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实行增值税或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并征收的一种征收方式.
它是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对账簿、凭证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税务机关无法查实其营业额的小型个体工商户应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可以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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