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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0-09-04 11:5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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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问题分析怎么做?根据税务局规定,不能抵扣的且没有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之后,可以进行抵扣。更多相关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分析与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问题分析怎么做?根据税务局规定,不能抵扣的且没有抵扣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之后,可以进行抵扣。更多相关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分析与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案例】

原来不允许抵扣的不动产,发生用途变化,用于允许抵扣项目。2020年6 月5 日,某市D 纳税人购进楼房一栋,金额1000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90万元,并已通过认证。该大楼专用于免税项目,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假定分20 年计提,无残值。2021 年6 月,纳税人将该大楼改变用途,用于允许抵扣项目。

【分析】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将按公式计算出的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该项不动产的净值率=〔1000 -1000 ÷(20×12)×12〕÷1000=95%。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90 ×95%=85.5(万元)。

【政策依据】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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