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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8-28 17:0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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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税务局规定,企业为其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而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对于集体意外保险能否扣除,小编在下文做了分享,快来一起看看吧!

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税务局规定,企业为其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而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对于集体意外保险能否扣除,小编在下文做了分享,快来一起看看吧!

问:单位给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80号)第一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对于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他人身意外险不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允许扣除的商业险,因此企业给全体员工购买的集体人身意外险不得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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