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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8-21 17:4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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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扶贫捐赠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但是当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根据国家规定,扶贫捐赠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但是当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整理,快来一起看看吧!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当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该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举个例子:

比如说企业2019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19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

以上即是“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同时发生,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的全部内容啦,希望上文内容能够有所帮助,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关于个税专项扣除的问题,大家还有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在文章下方扫码,微信添加老师,进行详细的咨询,还可以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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