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里的内内容吗?小伙伴们在处理相关税务工作时,对于免税项目也是要全面进行了解的。有关个税免税项目的整理,小编整理了,来详细地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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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之间无偿转让股权是否征税,需区分情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除以上情形外的亲属之间股权转让,若申报的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转让收入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级别)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4、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特殊津贴)
5、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6、保险赔款。
7、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8、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10、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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