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月平均法?如何计算?全月平均法适用于企业的产生品、半成品、原材料成本的核算。更多相关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快来一起看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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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月平均法(Weighted-average System)是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举例:
如果原有材料单价5元,数量5个,一次购入原材料实际单价6元,数量6元,那么当发出原材料时,我们算发出成本的单价则为:(5*6+5*6)/(5+6)=5.45元/个
在全月平均法下,采用全月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不易被操纵,因而被广泛采用。
全月平均法作为一种平均价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内进行。
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与现行成本相比毕竟物价是随行就市的,有比较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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