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哪个企业都是有固定资产的,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是需要进行计提折旧的,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是最基本的内容之一。那么您知道一般餐饮业的固定资产按什么方法折旧吗?还有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小编已在下文中整理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财务知识,有兴趣的财务小伙伴快来仔细阅读本文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论是哪个企业都是有固定资产的,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时是需要进行计提折旧的,作为企业的一名财务会计,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是最基本的内容之一。那么您知道一般餐饮业的固定资产按什么方法折旧吗?还有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哪些?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小编已在下文中整理了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财务知识,有兴趣的财务小伙伴快来仔细阅读本文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针对固定资产税务规定2000元以上可确认为企业固定资产,不过小企业未达到标准的针对企业具体情况确定本企业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取直线摊销法,就是预留残值为原值的5%,按月计提折旧额=(原值-净残值)/使用年限/12个月
按月计提时: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于次月开始计提
企业应当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四大类,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点和缺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定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以各年年初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做分子,以预计使用年限逐年数字之和做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n*(n+1)/2
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 /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分摊.
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未使用、停用的固定资产仍计提折旧)
注意事项:
第一,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第二,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第三,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但不需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第四,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有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要合理合法,并且需要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以上就是对一般餐饮业的固定资产按什么方法折旧的详细讲解了,通过小编在上文中详细介绍的内容,相信各位应该有了自己的理解。各位想了解更多餐饮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财务知识,欢迎大家扫码,即可领取大量的会计实操、税务处理等财务资料包,免费试听上图中财务视频课程!
上一篇: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的现状
下一篇:财务工作中实用的Excel小技巧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