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19-09-23 11:15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近期的财税改革国家侧重于通过减轻纳税人纳税负担,推进各企业发展,因此增值税税率的改革可以说是意料之中。有了改革,过渡期自然必不可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改革过渡期的小问题。

近期的财税改革国家侧重于通过减轻纳税人纳税负担,推进各企业发展,因此增值税税率的改革可以说是意料之中。有了改革,过渡期自然必不可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一个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改革过渡期的小问题。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答:销售方开具了专用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1)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财税改革过渡期务需要谨慎小心处理各项税务,尤其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小问题,相信大家看完本篇内容已经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学习更多的财务会计知识或有不同的见解,欢迎大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即可领取会计老师讲解的视频课程、整理的会计专业知识PPT课件以及疑题难题解析等学习课件资料。如有疑问还可以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