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展运营期间,在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做账处理。那么对于研发支出和研发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您是否了解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应计入当期损益科目中,相关会计分录小编已在下文中作了一一介绍,希望对有学习需求的小伙伴能有帮助!
企业的发展运营期间,在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是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做账处理。那么对于研发支出和研发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您是否了解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应计入当期损益科目中,相关会计分录小编已在下文中作了一一介绍,希望对有学习需求的小伙伴能有帮助!
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研发支出和研发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何处理?相信各位看完本文应该有了自己的理解。如果各位想了解更多研发支出和研发费用分录的财务知识,欢迎大家点击上方图片扫码,领取大家会计实操、税务处理等财务知识资料包,还可免费试听上图中的财务视频课程!
上一篇:超市预估收入怎么做会计分录
下一篇:票据质押放流贷到期如何做会计分录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