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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业务开票注意要点

发布时间:2020-07-30 11:0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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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围绕“预付卡业务开票注意要点”内容介绍,小编在下文对此做了具体的整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了解详细的文章内容,或许会有新的发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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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预付卡业务开票必须备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预付卡业务中,最终销售方收到销售款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备注栏备注“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且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上就是“预付卡业务开票注意要点”的分享内容啦,看过上文之后,大家有没有学会呢?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会计教练每天陪您学点会计,助您早日成为会计大神!文章下方扫码,微信添加老师,即可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会计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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