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收到赔偿款如何开票和记账?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做一个里了解学习,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购买方收到赔偿款如何开票和记账?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分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做一个里了解学习,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收到供应商的红字发票和重新开具的蓝字发票,按照红字发票金额超过蓝字发票金额的差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从这个处理可以看出,购买方收到供应商的赔偿款,无需缴纳增值税,但需要在收到红字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将原来已经抵扣过的进项税额再转回来。这就意味着购买方当期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会增加或留待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会减少。
同时,如果购买方有进销存核算系统,需要在系统中对该批次的货物单价进行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需要就超出采购额的部分向供应商出具收据。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红字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收到的赔偿额超出采购额部分开具的收据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赔偿金
当供应商的赔偿额超出购买方原来的采购额时,购买方只需要给供应商开具收据,而不是发票,并且购买方也不需要就该部分赔偿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及《关于下发营改增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和营改增培训参考材料的函》(税总纳便函[2016]71号)的规定,单位发生的一项行为要缴纳增值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在境内发生;
二是有偿,即获取相应的对价(无偿行为通常也按视同销售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三是发生了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进口货物的应税行为;
四是向他人销售,不是自我销售。
购买方收取的超过原采购金额部分的赔偿款,满足上述条件一和二,不满足条件三和四。因此,购买方的该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增值税。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基于此,购买方收到该赔偿款的行为,只需给供应商开具收据,不影响供应商将该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正常列支。
以上就是“购买方收到赔偿款如何开票和记账”的全部内容啦,希望上文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其他方面的会计需要,可以点击文章上方,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哦!也可以在文章下方扫码,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哦!
上一篇:应收账款处置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下一篇:不得开具专票的销售收入情况汇总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