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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证发票怎么作废

发布时间:2020-07-29 09:3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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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证发票怎么作废,在日常工作中发票的实操处理是很多新手会计比较头疼的问题,而有些特殊的发票实操处理起来也是相对比较麻烦,那么大家知道未认证的发票该怎么作废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知识点,不清楚的小伙伴不妨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未认证发票怎么作废,在日常工作中发票的实操处理是很多新手会计比较头疼的问题,而有些特殊的发票实操处理起来也是相对比较麻烦,那么大家知道未认证的发票该怎么作废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知识点,不清楚的小伙伴不妨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下文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未认证发票怎么作废

未认证发票如何作废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你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你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你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你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你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未认证发票丢失怎么办?

答:发票已开出但未认证时丢失,分为3种情况处理:

1、丢失发票联:

①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

②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

③并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丢失抵扣联:

①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认证;

②将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为记账凭证;

③并用专用发票发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购买方的处理方式:

①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②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③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开票方的处理方式:

①提供发票复印件;

②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③将两者交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未认证的发票丢失不去处理有什么严重后果吗?

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半年)停止领购专用发票.对纳税人申报遗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非法代开、虚开问题的,该纳税人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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