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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7-25 11:3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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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会计核算不健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的企业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具体的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超详细的整理分享,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了解吧,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会计核算不健全、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的企业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具体的内容,小编在下文做了超详细的整理分享,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了解吧,或许会对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1.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2)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3)发生应税系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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