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员工或者新手会计人员都会这样的疑问,员工在拿到工资单时,发现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不符是怎么一回事呢?相关社保费用的扣缴是如何计算的呢?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介绍工伤保险中缴费工资怎么算?详情内容见下文!
很多员工或者新手会计人员都会这样的疑问,员工在拿到工资单时,发现实发工资和应发工资不符是怎么一回事呢?相关社保费用的扣缴是如何计算的呢?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介绍工伤保险中缴费工资怎么算?详情内容见下文!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按比例缴纳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则完全由用人单位缴纳。从降低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出发,用人单位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或本人工资项目中的基本工资部分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样导致缴费工资和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相差很大。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可见,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30号)第七条重申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看,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该规定第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构成:“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则更加明确界定,对排除范围也作出了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由此可见,国家明文规定,单位必须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对于”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没有说明,由此,也会造成缴费工资的差额,从而影响工伤保险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先缴纳社会保险费,然后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很多地方实行“捆绑式”的方法缴纳社会保险,即五种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一并缴纳,同时,工伤保险参照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因此,工伤保险的基数即个人工资(即缴费工资)是先缴纳社会保险费,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缴费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及个人所得税之间关系是很明确的,缴费工资是包含社会保险费的,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即是纳税前的工资。
以上有关工伤保险中缴费工资怎么算,就介绍到这了,供大家参考。更加详细的社保费用的详情内容,咨询网页在线答疑老师吧,会帮助大家进行处理工作的。还可以咨询老师免费领取会计常用实操做账相关资料哦!
上一篇:股权转让相关税收有哪些内容
下一篇:如何快速掌握成本核算的方法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