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财税处理

发布时间:2020-07-14 14:38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指除了银行同业拆借以外,银行为了吸收其他存款而支付的报酬利息。这其中包括单位存款、个人存款、财政性存款等等。关于“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财税处理”,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析,请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指除了银行同业拆借以外,银行为了吸收其他存款而支付的报酬利息。这其中包括单位存款、个人存款、财政性存款等等。关于“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财税处理”,小编在下文做了具体的整理与分析,请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一、会计处理

企业收到客户存入的款项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存入资金的本金,贷记“吸收存款”科目。归还本金时做相反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存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应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金额,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也就是说,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利息准予扣除。

三、案例分析

2020年1月1日,某商业银行吸收某客户定期存款8480万元,期限半年,假定年利率5%。该商业银行第二季度支付利息106万元,其会计处理:

2020年1月1日,借入资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4 800 000

贷:拆入资金 84 800 000

2020年6月30日,支付利息并归还借款

借:利息支出 2 120 000

贷:银行存款 2 120 000

借:拆入资金 84 800 000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4 800 000

以上即是“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的财税处理”的整理内容,希望上文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新的发现的知识点!学习更多财会知识就来会计教练吧,这里有海量的会计学习资料和丰富的课程知识,无论是会计做账、实操、考证,还是税务筹划,税法知识等,这里等可以满足您的工作和学习需要,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详细了解哦!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