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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0-07-11 15:1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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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建筑行业一般会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业务发生,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许多会计伙伴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账务处理内容不太了解,下方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账务处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建筑行业一般会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业务发生,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账务应该如何处理呢?许多会计伙伴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账务处理内容不太了解,下方是小编整理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账务处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不动产转让,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四)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账务如何处理你了解了吗?上述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账务处理做了简单的阐述,相应为大家介绍了有关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的有关内容,若是经过上述内容的学习你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网页上方在线答疑老师哦,老师会详细为你解答,学习更多做账实操内容可添加右方会计教练老师微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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