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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7-10 11:4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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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不同计税方法下纳税人如何预缴增值税呢?下文有详细的整理介绍,想要知道更多内容吗?那就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不同计税方法下纳税人如何预缴增值税呢?下文有详细的整理介绍,想要知道更多内容吗?那就来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1.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2.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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