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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0-07-09 11:47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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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免税额度和征收标准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小规模纳税人跨市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介绍,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也许文章内容能给您带来一些新的发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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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六、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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