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增值税中不征税_免税_零税率的区别以及相同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9-09-18 17:13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今天小编主要为大家整理的是增值税中的增值税规定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的相关联系以及区别。

今天小编主要为大家整理的是增值税中的增值税内容规定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的相关联系以及区别。

增值税

增值税规定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不同点分析:

1、提供零税率和免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负有纳税义务,相应的销售额应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这点有别于不征税收入,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没有纳税义务,无须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

2、两者从形式上看都表现为纳税人不纳税,或者说是本交易环节(或流通环节)的增值额部分不用缴纳增值税。

3、两者都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即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策依据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

4、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5、适用范围不同。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了四十类项目免征增值税;财税〔2016〕36号文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也规定了一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情形。增值税零税率仅仅适用于跨境应税行为,而增值税免税政策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那么对增值税的相关内容解读就分析到这里了,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到更多的问题或者找不到权威较高的网课以及学习视频课件或者大家还有什么关于增值税内容的问题想要咨询小编的欢迎关注我们啊!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