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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0-07-07 10:26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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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和征税标准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介绍,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也许文章内容能给您带来一些新的发现哦!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和征税标准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的整理与介绍,有兴趣的朋友,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也许文章内容能给您带来一些新的发现哦!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六、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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