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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

发布时间:2020-07-06 15:5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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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是很多会计人员都感到困惑的财务工作内容了。一般我们常见的赠送行为有无偿赠送和有偿赠送,这两者赠送的行为是怎么界定的呢?本文的内容会为各位做账人员分享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

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是很多会计人员都感到困惑的财务工作内容了。一般我们常见的赠送行为有无偿赠送和有偿赠送,这两者赠送的行为是怎么界定的呢?本文的内容会为各位做账人员分享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

无偿赠送

促销随机赠送客户的礼品

展会上送给经销商的礼品

有偿赠送

捆绑销售的买一赠一

达到购买数量赠送的礼品

无偿赠送的涉税处理

无偿赠送的行为怎么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无偿赠送的涉税处理

入到哪个科目呢?

业务宣传费: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业务招待费: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不同销售行为下赠送的涉税处理

无偿赠送账务处理

购入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无偿赠送赠品时: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or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赠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确认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可以正常抵扣

收入确认原则

国税函[2008] 828号第三条,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已废止2016年第80号公告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8] 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有偿赠送的涉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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