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所说的是税前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关于企业和个人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都了解吗?这些税法的基本知识,是需要各位税务人员熟练掌握的。还不清楚的小伙伴,企业与个人捐赠税前扣除要点,小编带来了,快来瞅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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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
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参与者实行以下税收政策: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49号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标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八款: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
对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第一条规定: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8项规定:
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政策要点:
1、企业捐赠,需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才可以税前扣除;
2、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才能税前扣除。
3、若是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这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必须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即公益性社会组织位于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里,且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属于名单所属年度。
4、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案例
天安商贸公司2019年8月通过县教育局对外捐赠10万元,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并取得了合规的捐赠收据(单位: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10
贷:银行存款10
2019年年度利润总额80万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所得税前允许扣除捐赠支出额度80×12%=9.6万元
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捐赠支出需要纳税调增10-9.6=4万元。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单位:万元)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单位:万元)
分析:允许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全额税前扣除,不受年度利润总额12%限制。
【小贴士】企业若以自己商品或者财产对外捐赠,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无偿捐赠货物、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都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此条仅仅针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而不是个人,据此可以认为个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需要视同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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