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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已核销坏账的账务税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0-06-30 21:41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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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如何进行账务税务处理?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特做了详细的整理分析,在下文做了具体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学习哦!

企业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的坏账,如何进行账务税务处理?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特做了详细的整理分析,在下文做了具体的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学习哦!

一、账务处理

(一)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二)发生坏账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三)收回坏账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九)其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处理时,既然已经将确认损失的坏账重新收回,则直接调增收回年度收入总额(其他收入)、即增加收回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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