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股权转让取得的违约金要缴纳个税吗

发布时间:2020-06-29 15:20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股权转让取得的违约金要缴纳个税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并没有实际解决现实中的所有涉税问题,在实际业务中,对于股权转让很多股东不明白其中税务风险,有可能不慎落入陷阱之中,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内容吧!具体的内容分析,请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股权转让取得的违约金要缴纳个税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发布并没有实际解决现实中的所有涉税问题,在实际业务中,对于股权转让很多股东不明白其中税务风险,有可能不慎落入陷阱之中,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内容吧!具体的内容分析,请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

1、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第8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特别提示: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2、个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即使转让方没有收到股权转让款也应当申报纳税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3、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属于股权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89号文件)国税总局对江苏省地税局的批复,确认苏宁环球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浦东建设公司股权参与苏宁环球定向增发的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4、以非货币出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时涉及二次纳税义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件)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纳税义务产生。

对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所得,仍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次纳税义务产生。

本文主要介绍了“股权转让取得的违约金要缴纳个税吗”的内容,看完本文之后,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有掌握本文知识点?若是您还有疑惑,或者想要获取更多会计资讯和新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会为大家答疑解惑,或者提供会计学习资料包和试听课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了解一下哦!会计教练每天陪您学点会计,助力您学习工作更进一步!

  • 会计教练

    扫一扫关注会计教练官方公众号,免费领取1000套财会学习知识库。

  • 会计教练线上平台

    扫一扫关注微信小程序,免费看每天会计做账讲解直播课。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