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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额小可以不开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0-06-29 14:42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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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业中票据的实操处理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是需要各位会计伙伴工作的时候全面进行学习以及掌握的,因此为了各位会计伙伴能够对票据实操的知识内容全面学习掌握,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分析了有关消费金额小开发票的实操知识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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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职工到商店购买食品,索取发票时,对方称消费不到100元,不给开发票,这样的做法有依据吗?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参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数额在10元(含)以上的,必须按规定开具发票;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予以按规定开具。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向个人销售商品,对方索要发票的,无论金额大小,都有义务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主要为大家整理分析的有关消费金额小开发票的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伙伴如果还想在工作的过程中学习处理更多实操知识内容,欢迎大家微信扫码咨询我们,领取更多实操处理的资料包,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关于出纳电脑账表格处理等实操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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