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行业中实操的知识内容都是有很多的,其中各种税务以及票据的实操知识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全面学习以及重视的,因此为了大家能够在工作的时候进行实操的知识内容学习,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分析了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假发票处理的实操知识内容了。
在会计行业中实操的知识内容都是有很多的,其中各种税务以及票据的实操知识内容都是需要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全面学习以及重视的,因此为了大家能够在工作的时候进行实操的知识内容学习,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分析了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假发票处理的实操知识内容了。
纳税人取得的虚假普通发票应如何处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全额列支?如果存在真实交易但发票并非从销售方取得应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 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三)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四)自行填开发票入账;
(五)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标注全文失效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
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取得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取得不合法的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
小编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有关纳税人取得虚假发票处理的实操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伙伴还想在会计行业学习更多新的实操处理知识内容,欢迎大家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领取更多限时优惠实操处理资料包,也能学习更多关于出纳电脑账表格处理等实操的知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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