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19-09-17 14:52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关于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是企业中应该重视的问题!残保金计算工资总额中包含社保吗?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关于用人单位残保金缴纳方法大家一起看一下吧!

关于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是企业中应该重视的问题!残保金计算工资总额中包含社保吗?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关于用人单位残保金缴纳方法大家一起看一下吧!

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

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

大部分用人单位计算残保金的工资总额是不包含职工社保费用的。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2] 。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残保金如何缴纳的相关内容大家了解了吗?今天为大家分享残保金的内容就到这里啦!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关注我们吧!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