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要为大家讲解“近期发票和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汇总”,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金额限制?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等等,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也为大家做了详细的整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朋友。
今天主要为大家讲解“近期发票和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汇总”,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有金额限制?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等等,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也为大家做了详细的整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朋友。
答:(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需要加盖税局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2)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纳税人自己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局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3)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目前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的代开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的自助专用章,具体内容是代开税务局的名称和代开发票的种类。
答:(1)代开发票选择前台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为100万,增值税普通发票单张限额为10万;
(2)代开发票选择自助机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单张限额为100万,增值税普通发票单张限额为10万,每天不能超过10万;
(3)代开发票选择EMS快递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天合计限额为10万;
(4)点下代开APP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万元。
答: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代开发票满足作废条件的,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作废已代开的发票。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暂不允许作废。纳税人需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到原代开发票税务机关办理。
答:发票版式文件生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耐心等待一下;若长时间还未收到,请拨打咨询电话400-880-2953。
答: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市房屋租赁委托代征单位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可以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在街道办或者“深圳税务服务号”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停止代开值税普通发票(纸质版),办税大厅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票和普通发票(纸质版)。
个人房屋租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两种渠道:
(一)微信端:纳税人可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发票服务-个人房屋缴税申请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需要邮寄。
(二)在各区局有代征街道办的窗口办理:纳税人在街道办办理个人房屋租赁业务时,缴款完成获得电子缴款凭证后,可扫描开票二维码自行开票。
答:如果您忘记企业登录密码(原税号登录密码),可由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通过实名绑定的手机重置企业密码。具体操作如下:
(1)点击“企业登录”界面中的“忘记密码”功能,进入“企业登录找回密码”界面,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图片验证码;
(2)点击“下一步”,进入“企业登录找回方式”界面,点击“手机找回”;
(3)进入“企业登录重新设置密码”,在该界面输入手机验证码、新密码、再次输入,点击“确定”即可完成重置密码。
答:在市场监督局设立登记的新办企业,将在电子税务局自动开通账户。具体操作如下:
(1)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应通过微信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微信税务局”),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
(2)获取初始密码:新办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3)点击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
答:附送资料为《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且为必报,上传的附报资料仅支持图片格式。
答:(1)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为新的办税人员绑定企业并获取企业登录密码,操作方法为:企业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添加已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
(2)绑定完成后,新的办税人员需要通过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确认绑定”进行确认,确认后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并办理业务。
答:可以。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客户端支持一般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更正申报,不区分报税期。
近期发票和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汇总的整理内容都在上文,不知道有没有为大家解开一些疑惑。若是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想要获取更多会计资讯,可以收藏关注会计教练或者点击文章上方咨询在线答疑老师,会计教练每天陪您学点会计,助力您工作学习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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