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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票据丢失,是否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6-23 15:28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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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票据丢失,是否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特地做了详细的整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先不要划走,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说不定会有收获哦!

捐赠票据丢失,是否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今天特地做了详细的整理解答,有兴趣的朋友先不要划走,跟小编一起阅读下文,说不定会有收获哦!

1、纳税人2019年通过基金会捐赠2万人民币,捐赠票据丢失,是否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解答: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在接受个人捐赠时,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捐赠票据;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个人应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如果个人未按规定提供捐赠票据的,扣缴义务人应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2、在境外已经缴纳税款在国内不进行抵免是否需要申报?

解答: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3、个税手续费返还截止日期到什么时候?

解答: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如上所述,捐赠票据丢失,是否可以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全部内容都在上文啦。会计教练是一个专业的为广大会计从业者和学习者打造的网络会计教育培训平台,站内有着丰富的课程资源和优秀的会计师团队,服务优质,价格实惠,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哦,点击文章上方,咨询会计教练的答疑老师,不仅可以咨询问题,还可以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和预约试听课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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