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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宝会计实操做账的方法

发布时间:2020-06-20 15:55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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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是有很多企业都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资金往来的。我们常见的有微信和支付宝。相信很多会计在日常的工作中都有遇到过。那么,大家都是通过哪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呢?不会处理的小伙伴,跟着小编继续看微信支付宝会计实操做账的方法吧。

现如今是有很多企业都采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资金往来的。我们常见的有微信和支付宝。相信很多会计在日常的工作中都有遇到过。那么,大家都是通过哪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呢?不会处理的小伙伴,跟着小编继续看微信支付宝会计实操做账的方法吧。

微信支付宝转账的账务处理

一、 微信转账和支付宝转账应该走哪个会计科目

(一)微信转账和支付宝可以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下设微信和支付宝二级明细。

(二)具体账务处理是:

1、 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购买办公用品的: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2、 微信或支付宝收到销售款的:

借: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 提现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或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三)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 提醒各位,税务总局明确了:支付宝、微信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内容第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在对方法律主体消失或者处于“停滞”状态的情况下,现金方式支付的真实性将无从考证,为此《办法》对支付方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

上述文章的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微信支付宝会计实操做账的方法的内容,今天就到此结束了。上述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处理相关会计实操做账工作,更多有关微信支付宝账务处理的问题,可以咨询文章底部老师微信,进行详细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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