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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发布时间:2020-06-20 09:44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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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年度汇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个6月就要截至了,距离截止期限也没有多久了,你的年度汇算完成了吗?下面跟小编具体了解一下年度汇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吧!

本文主要介绍“年度汇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个6月就要截至了,距离截止期限也没有多久了,你的年度汇算完成了吗?下面跟小编具体了解一下年度汇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吧!

1、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①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②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注】: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扣除主体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标准定额扣除。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举个例子:

纳税人小张兄妹两人,父母都已满60周岁。

问:小张可以享受的政策是什么?

如果选择均摊,小张可以享受1000元/月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如果选择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按照分摊额扣除,但是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月。

3、申报方式

申报途径

①纳税人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②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

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报。

④通过邮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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