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由于税会差异,在做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时,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错误,给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何区分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内容,也许会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如何区分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由于税会差异,在做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时,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错误,给财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今天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何区分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内容,也许会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一些帮助哦!
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可以作为工资一部分在企业所得税上全额扣除,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上是限额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三条第(二)款就明文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福利费项目。
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该文件颁布后,大型国企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将交通补贴纳入了工资管理,由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存在,财务处理与税法规定出现了重大差异。
为消除这种税会差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公告),对国税函〔2009〕3号中关于“合理工资薪金”和“企业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要补充。34号公告改变了以往将所有福利性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规定福利性支出中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如果符合国税函〔2009〕3号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作为工资薪金处理意味着具有工资薪金性质的福利性补贴,已经脱离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并且成为计提职工福利费的计算基数。
提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如何区分福利性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的所有内容就暂时分享到这里啦,看完上文之后,您是不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理解与答案呢?若是您需要更多咨询,或者想要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的答疑老师,或者扫码添加老师,直接免费领取会计学习资料和试听课程进入学习哦!
上一篇:房地产做账基本的流程
下一篇:一般会计工作内容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