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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何写

发布时间:2020-06-09 14:30来源:会计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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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何写?”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为各位财务小伙伴做个详细解答,还介绍了几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内容,如果各位财务小伙伴对此会计分录感兴趣的话,那就随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你能够有所帮助,

本文针对“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何写?”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为各位财务小伙伴做个详细解答,还介绍了几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内容,如果各位财务小伙伴对此会计分录感兴趣的话,那就随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你能够有所帮助。

自产自用视同销售会计分录?

一、几种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非生产经用机器、设备)

贷:库存商品(成本)

(注意此处:营改增后,不再视同销售处理,不再计算销项税额。)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将自产、委托加工、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自产、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应付职工薪酬处,“企业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5、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公允价值*增值税税率)

二、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文章详细介绍了自产自用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何写?具体会计分录已在上文中作了解答,不知道各位财务小伙伴是否清楚怎么处理会计分录呢?如果各位小伙伴还有其他财务问题,或想了解更多的财务知识,请咨询会计教练的在线答疑老师为您解答,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老师微信,还可免费试听相关视频课程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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