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税率有两种:一种是5%征收率,一种是3%征收率。那么各位税务人员知道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的项目有哪些吗?对此存在有疑问的小伙伴,今天就跟着小编来详细地了解一下吧。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税率有两种:一种是5%征收率,一种是3%征收率。那么各位税务人员知道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的项目有哪些吗?对此存在有疑问的小伙伴,今天就跟着小编来详细地了解一下吧。
1.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9〕114号)
2. 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
(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
4. 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 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7.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有关“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5%征收率的项目有哪些”,相信大家看过后,会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的。在税务工作中存在疑问的小伙伴,可以咨询网页上方的在线答疑老师哦。或者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来免费领取税务实操的资料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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