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绑定账号

您的微信还未绑定账号,请使用您的手机号绑定现有账号或创建新账号

微信登录

扫码登陆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二维码已失效

刷新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登录即表示已阅读并接受《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未注册用户扫码即可成功注册

登陆 注册 忘记密码

预收租金的涉税提醒

发布时间:2020-05-23 10:57来源:会计教练

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领免费福利
初级公众号

在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中是要是涉及到了有关税务的内容了,就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全面进行实操内容处理了,因此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全面的掌握税务的知识内容的,而小编今天则是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预收租金涉税提醒的知识内容了。

在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中是要是涉及到了有关税务的内容了,就需要各位会计人员工作的过程中全面进行实操内容处理了,因此各位会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全面的掌握税务的知识内容的,而小编今天则是主要的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预收租金涉税提醒的知识内容了。

(1)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收取房屋租金的,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增值税上必须确认收入,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2)预收租赁款,不论是否开具发票,预收时即发生纳税义务。

(3)对于一次性提前收取2年的租金,企业所得税上的收入既可以一次性确认,又可以分期计入。

(4)出租人一次性收取承租人跨年度的租金,必须按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的当天,即预收的房租,不可分期申报缴纳房产税。

小编今天就主要的为大家整理这么多关于预收租金涉税提醒的实操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伙伴如果还想在会计行业更加全面的掌握实操处理的知识内容,欢迎各位会计伙伴咨询关注我们,领取更多实操处理的课程内容,并且不断进行学习。

京ICP备16061061号-1 | 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会计培训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