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供货方为促进与贸易企业的合作,也为了鼓励贸易企业汽车销售,往往会对4S店汽车销售进行返利,那么4S店汽车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呢?快来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汽车供货方为促进与贸易企业的合作,也为了鼓励贸易企业汽车销售,往往会对4S店汽车销售进行返利,那么4S店汽车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怎么做呢?快来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关于汽车经售企业收取返利的事项,税务方面已经有明确的政策。国税发[2004]136号文《关于贸易企业向货物供给方收取部分用度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报信》规定如下:
(一)贸易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贸易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发卖量、发卖额无必然接洽,且贸易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出场费、告白催销费、上架费、展示费、治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合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贸易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发卖量、发卖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较)的各种返利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贸易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较公式调解为
当前应冲减进项税金=(当前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合用增值税率)*所购货物合用增值税率
以上就是4S店汽车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的所有内容啦,希望本文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会计教练是一个考证与会计实操为一体的网络会计学习平台,里面有大量的财务会计课程修学习,会计资讯,免费会计学习资料,关注会计教练,我们在这里等您哦!
上一篇: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应如何做账处理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