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直系亲属,具有赡养义务,法定继承人等之间房屋的无偿赠与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一般房屋无偿增与要计“偶然所得”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房屋无偿赠与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配偶,直系亲属,具有赡养义务,法定继承人等之间房屋的无偿赠与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一般房屋无偿增与要计“偶然所得”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面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房屋无偿赠与的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面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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