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会计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出来不好找工作,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快找到好工作,下面就给大家传授秘诀。那么,最容易被问到的会计面试问题?下面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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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被问到的会计面试问题?
1.职工住房补贴能否计入工资总额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住房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若单独发放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2.开具哪些发票需要税收分类编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3.企业将房产无偿转让给关联企业,是否属于赠与行为,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二)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因此企业将房产无偿转让给关联企业,不符合免税赠与条件,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4.企业外购礼品取得的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外购礼品用于交易应酬企业所得税按照业务招待费规定限额税前扣除,如果没有发票则需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处理,外购礼品用于交际应酬增值税不得抵扣,建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或勾选后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不能取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有可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作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处理。
5.一般纳税人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
最容易被问到的会计面试问题?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另外,如果你是会计专业的毕业生,正在面临找工作,可以多看看了解,还有小编推荐大家关注我们会计教练的网站,可以了解到更多有用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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