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需要缴纳的出让金,出让金需要缴纳契税,那么会计人员应该对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应该怎么处理呢?很多初步学习会计的人员对这部分感到疑惑,于是小编总结了以下关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让金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需要缴纳的出让金,出让金需要缴纳契税,那么会计人员应该对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应该怎么处理呢?很多初步学习会计的人员对这部分感到疑惑,于是小编总结了以下关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上述规定,契税属于外购土地发生的应计入土地成本的“相关税费”。
如果本月为这笔契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则从今年本月开始参与计算摊销。
如果是以前年度征地时即已发生契税纳税义务,则这部分应缴未缴契税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重述,本年度之前应摊销未摊销部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补摊销,同时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摊销所属年度计算扣除。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累计摊销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土地变性是否需要补交契税?
1、改变国有土地性质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补缴契税?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文件规定: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在实务中,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开发的需要变更国有土地用途的,比如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等,需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收益金及相关规费,应该依据上述规定,补缴契税。
2、土地性质由划拨变更为出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该如何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三条规定:“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关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处理,上文介绍完毕了。我们总结一下就是:如果是以前年度征地时即已发生契税纳税义务,则这部分应缴未缴契税应作为会计差错进行重述,本年度之前应摊销未摊销部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补摊销,同时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摊销所属年度计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补付出让金契税账务处理的相关内容,相信经过上面的学习您已经掌握了这个知识点了,如果您还有关于会计方面的问题可以关注上方公众号,会有会计资料为您免费发放,也可以联系上方在线老师,可以实时了解会计方面的相关资讯,期待您的加入。
上一篇:废旧物资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下一篇:业务分成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版权声明:
* 凡会计教练注明 “原创” 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 本网站的部分作品由网络用户和读者投稿,我们不确定投稿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更正与删除。【投诉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