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呢?这是小伙伴们在工作进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通常情况下,计算相应的应纳税额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另一种是复合计税办法计算。详细的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请往下继续看吧!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是怎么进行计算的呢?这是小伙伴们在工作进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基础。通常情况下,计算相应的应纳税额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另一种是复合计税办法计算。详细的有关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请往下继续看吧!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委托方要补交税款。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委托方在委托加工时因发出的货物不同,其核算的科目是不同的:如发出的是材料,应通过“委托加工材料”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增设“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核算;如发出的是在产品,则应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增设“委托加工产品”明细科目核算。因此而交纳的消费税也分别不同情况记入上述相应的科目。
委托方在向受托方提货时,按应支付的加工费和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材料”(或“自制半成品——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委托加工产品”)等科目,贷记“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受托方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其取得的加工费收入、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和应扣消费税额借记“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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